55岁的刘某利用其在首都机场负责行李托盘回收工作之机,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连续4次窃取旅客托运行李中的平板电脑和相机,价值8800余元。昨天,刘某在朝阳法院接受审判。
刘某是河北人,初中文化,被捕前是北京金盛奥业工贸有限公司员工,在机场航站楼负责行李托盘回收工作。据指控,今年6月15日5时许,刘某在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行李后厅内,从分拣台上将一名旅客行李内的一台苹果iPad平板电脑及两个充电器盗走,经鉴定共计2450元。同月,他又先后三次实施盗窃。
刘某当庭表示认罪。其供述说,每次盗窃后都在快下班时把东西贴身藏在胳肢窝下,因出去时无需安检,所以能顺利将赃物带走。目前,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检方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到1年并处罚金。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