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11月8日发布消息,全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活动目前已经启动,2012年我省将确认5到10个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形成1个世界级休闲度假产品,2个国家级休闲度假产品,20个省级休闲度假产品,一批区域级的休闲度假产品,打造“绿色山西”旅游目的地。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我省提出了培育新型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发展目标,旅游强省必须有一批旅游强市、强县、强势企业及高质量旅游产品做支撑,旅游发达国家休闲度假产品产值占据整个国家旅游业的40%左右,几乎是半壁江山。国内旅游业发达省份目前都已培育了一批休闲度假旅游品牌,我省目前休闲度假产品尚处于起步阶段,打造一批休闲度假产品对全省旅游产品有较大的带动作用。
根据国家标准,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需要具备七个基本条件:能够提供游客主体休闲度假产品的关键吸引物,包括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两大类,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平方公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通达性;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基础设施健全,近三年内没发生污染环境等问题;服务功能完善;规划编制科学;工作体系健全,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我省发展休闲旅游度假产业的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旅游度假区年接待旅游者达1800万人次,旅游收入928.8亿元,度假区旅游总收入约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40%,提供就业人数1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50万人次,培育两到三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目前,省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已经展开。通过自我创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条件和标准的在我省范围内的旅游区均可自愿申报。省旅游局对休闲旅游度假区现场检查,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和择优确定后,在“山西旅游数码港”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过的单位,由省旅游局发文确认并颁发“全省休闲旅游度假区”牌匾和证书。(记者 周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