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杉矶海关2011年没收中国客未申报现金43万美元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3-1-27 点击:
  •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法律规定,凡由旅客携带进入美国境内的现金超过1万美元者均须申报,如不申报,现金将被没收。洛杉矶是最受欢迎的旅游目地之一,其海关部门24日透露,2011年,海关在洛杉矶入境处共截获了235万858美元未申报现金,其中被海关截获的来自中国游客的未申报现金就达43万6174美元,几乎占了五分之一。

    根据洛杉矶海关部门24日公布的最新数字,2009年该部门共截获129万2669美元未申报现金,其中中国游客未申报的现金达17万7732美元。2010年洛杉矶海关部门截获的现金大幅增加,几乎翻了一倍,达到了231万6975美元,而海关从中国游客截获的未申报现金金额也上升了近2.5倍,达到了41万8608美元。2011年海关截获的未申报入关现金数字又继续增长了10%,达到了235万858美元,从中国游客手中截获的未申报现金数量增长了5%,达到了43万6174美元。

    洛杉矶海关部门发言人瑞兹24日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不能讨论任何具体案例,但海关有时一次便从游客那里可以截获2万美元现金。此外,他还否认是因为政府部门资金短缺海关才截获更多现金的。

    从洛杉矶入境的外籍人士中,中国公民是携带现金未申报被扣最多者。美国公民中携带现金未报而被扣者也以华裔最多。

    海关部门官员说,如果游客携带超过一万美元现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货币形式例如人民币等,都须向海关申报,并对现金的来源作出合理的解释,例如现金如果来自所出售房产,务必出示出卖房产的凭据等。

    海关部门官员指出,如果携带一万美元现金不申报,在一些情况下海关还会对乘客进行起诉,当事人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以及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劝告携带超额现金的乘客不要撒谎、不要隐藏所带现金,并将手中现金的真实数量如实申报。

  上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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