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进一步规范短程、短途游的大背景下,旅行社也开始紧随潮流对项目推陈出新。日前,国内旅游行业就首度出现“先旅游后付款”模式。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一旦体验产品后觉得不满意,消费者可拒绝付款。不过,对于这种模式的未来前景,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尽管看上去很美,但就现阶段而言推广的难度很大。
据了解,上海大通之旅在上周末推出了“无锡二日游”,该产品对行程、用餐、车辆等方面做出了12项承诺。该旅行社表示,如果有超过两项不符合承诺,消费者即可拒绝付款。这种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的做法,在国家不断出台政策规范旅游行业的大背景下引来业界众多关注的目光。
不过,在京城旅游界人士看来,这种模式推广起来难度不小。某大型国有旅行社负责人认为,“先旅游后付款”模式是业内首次提出,其宣传作用大于实际意义。该人士认为,在公众的意识里,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是弱者,旅行社为强者。如果旅行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以寻求旅游管理部门、消协等机构投诉。但是这种模式只是强化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由于旅行社大多具备一定规模,如果其利益受到侵害,当面对个别消费者拒绝付款的行为时,旅行社恐怕也会因为没有精力选择“哑巴吃黄连”。
“先旅游后付款”如果没有“游客全部行为合法”为前提,将对旅行社不公平。在“先旅游后付款”模式中,对于“不满意”的界定缺乏具体的判断标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旅游行程中涉及餐饮、航空、景区、酒店等众多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成为消费者拒绝付款的理由,特别是短程、短途这类项目中。但对于旅行社而言,其很难跨界做到全盘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先旅游后付款”推广的前提是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由其依据事先征得旅行社、消费者双方同意的条款进行裁决。“这类似于网购中的支付宝,交易款存在第三方平台。”不过新的问题随之而来,为了公平,消费者和旅行社都认可的约束条款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记者 季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