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将今日审议《四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
餐厨垃圾要定期申报登记,每天由持证者统一收运处理,违者最高罚款10万元……今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再次审议《四川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目前,四川省只有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的政府规章,此次立法拟扩大到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水处理淤泥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避免推诿。
杜绝地沟油餐厨垃圾每天统一收运
与初审稿相比,二审稿增加了对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等内容。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大清表示,我省是旅游业大省,餐饮业发达。由于饮食文化和聚餐习惯,巨量餐厨垃圾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为斩断地沟油生产链,《草案》拟规定,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由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收运单位或个人,统一收运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每日至少前往清运一次餐厨垃圾;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上报征得同意。违反规定的,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整顿,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避免推诿政府定期发布污染情况
《草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餐厨垃圾监管的具体职责: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监督和协调;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生产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卫生、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同时,固体废物的整体防治监督分工也进行了明确:省发改委负责处置费价格管理、建设规划和编制,环保部门负责固废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过程的统一监管,城管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和监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商品过度包装的地方标准,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逐步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政府应定期发布固废的种类、数量、污染和处置情况等各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