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3日讯 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委办公室获悉,近日,北京市旅游委正式公布《2013年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预算说,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00亿元,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行业发展促进资金,统筹用于与旅游相关并符合全市旅游发展需要的项目。
《预算》说,2013年年初市财政已批复北京市旅游委部门收入及支出总预算3869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890.81万元,事业收入13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70.48万元,其他收入200.00万元。基本支出4528.39万元;项目支出34047.30万元,其中大额专项资金33436.3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610.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0.00万元。
据悉,北京市旅游委2013年支出主要是用于北京旅游形象广告视频媒体宣传、旅游城市形象与市场推介、高端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消费促进、旅游执法、旅游行业监督管理、旅游人才培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举办大型活动、旅游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和日常运转工作。(伍策 李凤森)
《2013年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
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基本情况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负责本市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北京地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承担本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承担规范本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依法负责设立旅行社、颁发导游证、取得领队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住宿业行业管理。
(九)承担本市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2012年底,人员编制数:行政编制129人,事业编制100人;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189人,离退休人员152人。
二、2013年收入及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分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行业发展促进资金,统筹用于与旅游相关并符合全市旅游发展需要的项目。201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00亿元。
2013年年初市财政已批复我委部门收入及支出总预算3869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890.81万元,事业收入13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70.48万元,其他收入200.00万元。基本支出4528.39万元;项目支出34047.30万元,其中大额专项资金33436.3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资金610.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0.00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我委2013年支出主要是用于北京旅游形象广告视频媒体宣传、旅游城市形象与市场推介、高端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消费促进、旅游执法、旅游行业监督管理、旅游人才培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举办大型活动、旅游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和日常运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