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在担心旅行社的“零团费”吗?还在惧怕景区收费不合理吗?现在,这些问题即将得到治理。15日,记者从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即日起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旅游专项检查由哈市物价局统一部署,按季节分夏冬两个阶段联动分头组织实施,从4月15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此次哈市物价局将主要把涉及旅游景区内的餐饮、购物商场、中等旅行社等,以接待旅游的三星级宾馆饭店及东北特产购物点作为重点。旅行社的“零负团费”及旅游景区定点餐饮的“两套菜单”等旅游欺诈行为将成为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
旅行社检查内容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游客高价结算的行为;
利用“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接待游客行为;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未得到游客同意,擅自减少旅游项目或改变旅游行程,强制增加费用的行为;
旅行社变相提高价格、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降低服务标准的行为;
强制游客到定点餐饮或购物点消费的行为;
景区、景点的检查内容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旅游景区停车收费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
景区、景点内游乐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对旅游定点商店宾馆(餐饮)的检查内容
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形式,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
旅游经营者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
对宾馆住宿游客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对宾馆住宿游客强制变相提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行为检查;
以旅游旺季或周末等缘由擅自改变住宿价格,高于原价格住宿的行为;
对餐饮消费者使用“两套菜单”,低价招徕高价结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