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8日讯 记者从江苏省旅游局获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这是国家首部针对旅游业的立法,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旅游法》涉及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等部分,强调游客的权益、市场规范和产业规范三个方面。根据《旅游法》,旅游者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对产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对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知情权以及请求救护和保护的权利。
对于这30年“磨一剑”的法律,锡城旅游界反应如何?近日,有关记者对无锡旅游市场做了一番调查。
焦点一:门票涨价要举行听证
刚过去的一轮全国景区门票涨价潮,让各界议论纷纷。景区门票涨价是否就是景区说了算?该如何处理门票涨价的合理性问题?这次《旅游法》专门设置了相应法律程序,例如要有价格听证制度,并且要提前6个月向社会进行公示。
记者采访了我市的鼋头渚、梅园、锡惠、蠡园四大公园景区的管理单位———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其中,票务营销公司总经理牛军强表示,四大景区除了梅园在去年扩容后进行过一次平稳调价,其它景区的门票都已经很多年没有涨价,其中,最著名的鼋头渚景区也有七八年价格维持不变。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也并不是景区管理方一家说了算。一般需要向物价局申请,以书面材料说明涨价的理由,比如扩容、增项等等。由物价局派人员下来进行专门的调研、核实,还要召开论证会,对景区的财务进行分析等。最后通过论证,才会下发正式文件。景区门票涨价有严格的规定,从申报到正式批准往往需要数月的时间。所以,对于景区和其它相关部门来说,景区门票的涨价都是严肃而谨慎的事情。景区管理部的部长王文姬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所管辖的四大景区都是自收自支的单位,景区的发展需要靠门票收支来解决。《旅游法》的颁布到实施,他们也将认真学习,目前来说,他们管理的其它景区都没有抢在《旅游法》实施前调整门票价格的想法和举动。今后即使有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也会严格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来实行。
焦点二: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揽客”
零付团、低价团已成为旅游市场上的顽疾。对此,《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和领队的从业资格及其行为规范,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违者重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旅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从无锡中旅、江苏国旅等多家旅行社获悉,无锡市场上零付团费的旅游团仍存在,低价团也并不鲜见。一般正规的旅行社零付团几乎不做,低价团会在与顾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就事先说明整个行程要进几家购物店,进店的时间是多长,有几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到了购物店,游客不愿意进去购物,旅行社导游也不能强迫游客去购物。另外,对于需要自费的项目、景点等,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都会清楚告知。顾客在选择一条线路前,可以通过价格、行程安排比较这一旅游产品的性价比。比如台湾游,便宜的线路4000多元,但整个行程要进六七个购物店,如果想要纯玩或品质更高的线路,旅行社会根据顾客的要求专门制订一个旅游线路和报价。一般来说,台湾游不进购物店的纯玩价格根据住宿、餐饮标准的不同,在7000元—1万多元不等。市民完全可以通过比较机票的简单方式,鉴别哪些是零付团。如果旅行社报价低于正规的机票价格,那就肯定是零付团。
对于《旅游法》的颁布,有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是“紧箍咒”,也是净化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好机会,对于正规经营的旅行社来说,这是件好事情。今后,零付团、低价团会越来越少,因为今后再背道而驰不再是违规,而是违法,旅行社将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他们也将在《旅游法》细则出来后,组织所有人员正式认真地学习。
焦点三:禁止景区超载接待游客
每当遇到天气晴朗的小长假、长假,不少旅游景区就人满为患,停车困难,周边的交通也会出现时段性阻塞。去年华山景区曾出现上万名游客滞留险情,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情况。针对这种现象,《旅游法》明确要求,旅游景点要预先公布游客最高承载量,并且鼓励旅游景点采取预售门票的方式,预估未来的客户流量。
记者从无锡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获悉,多数景区的多数时候游客量并不会达到饱和或超标,一般只有在长假或景区有重大活动时,景区内才会一度出现游客量猛增的现象。比如惠山庙会、鼋头渚樱花节等。不过,他们在举办大型活动前都会到公安部门备案,届时会由公安部门公布景区周边限行方案,并在活动期间进行交通管制疏导。接下来,每个景区也会根据自身的接待能力和面积,公布景区游客最高承载量,并利用景区门口的电子屏实时公布景区的最大容量和已接待游客的数量。(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