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赌欠下大笔赌资,出钱支开工友去旅游,然后实施盗窃。5月8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法院采信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链,宣判桂林市兴安县男子王某盗窃罪成立,由于其属于累犯,被判入狱4年半。
贺州警方9日通报,2012年11月30日,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西湾派出所接到盛某报案称,自己放在平桂管理区机械厂围墙外的一辆价值7万元的农用车不见了。案件发生后,警方从收集到的线索将嫌疑指向王某,可王某接受询问时,死不认账。
民警掌握该车被变卖到桂林市阳朔县葡萄镇后,沿着案发地到阳朔必经的收费站调取视频,并成功劝服买主主动交还涉案车及指证。至此,警方掌握了王某从盗窃得手到变卖农用车的全部犯罪事实。
面对警方出示的视频,王某依然抱着拒不交待的态度,还扬言要报复警察。2012年12月17日,检察院根据警方掌握的事实证据,零口供依法逮捕王某。
在王某被逮捕期间,民警多次作他的思想感化工作,让他知道即便他对犯罪事实“沉默是金”,也难逃警方呈堂证供的有效法律证据链,倒不如打开心结交待清楚作案动机,给自己的心里得以“减压”。
据王某交待,他曾因诈骗被处罚过。盗窃机动车时,他因为好赌欠了大笔赌资,被“债主”逼迫还钱,于是想到对工友下手。为了实施犯罪行为时方便,他还主动给了工友2000元去旅游。(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