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旅游部门法制机构骨干《旅游法》培训班举办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3-6-14 点击:
  • 中国网6月14日讯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获悉,日前,为落实国务院旅游法宣贯工作部署,国家旅游局在江苏南京举办了全国旅游部门法制机构骨干人员旅游法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苏州、桂林、黄山旅游局(委)分管局(委)领导和法制机构骨干人员,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室领导及工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培训,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出席并讲话。

    据负责人介绍,此次培训,是国家旅游局组织的第一个全行业培训班,采取以问题为导向的讲解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各地提前学习和准备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杨合庆处长、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有关同志分专题,围绕旅游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现场问答,加深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认识。

    参训人员普遍表示,此次培训有助于掌握旅游法的实质内容和核心条款,对落实旅游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有了明确的认识。

    江苏、四川和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的领导也分别介绍了本地宣传贯彻旅游法的初步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上,杜一力要求旅游部门分管法规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法制工作机构的骨干人员先理解到位,成为本地区旅游法的权威宣传和解读者,成为整体组织旅游法宣贯的工作设计和推动者,为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旅游部门法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宣贯旅游法的组织和推动职责,动员和组织力量如期完成本地的培训任务,抓住配套法规“六大制度”建设重点,全面推动旅游法的落地实施。

    同时,杜一力对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强调三点:一是要转变认识,旅游全行业要由旅游法出台前的研究和建议工作向出台后的贯彻和执行工作转变,确实树立尊重法的权威、维护法的尊严、推动法的执行的法制理念。二是要把握方向,各地组织旅游法培训宣传必须从更全面的角度,深入讲解和认识旅游法内容所具有的“大协调,小管理”的整体特征,从运用综合协调、服务标准和规划促进等机制及手段的大方向,启发和思考旅游业综合发展和旅游市场综合管理的工作新手段。三是要抓住重点,积极推动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并按照旅游法明确其职权,有序地推进旅游规划制度、市场综合监管制度、景区管理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等的落地实施。旅游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在综合协调、规划促进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开拓新职能。(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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