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当在入住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
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 白彦芳说,每年都有大量外国人来洛,去年有超过11万外国人来旅游、工作等,此外还有400余常住外国人。据了解,来洛外国人大多入住在涉外酒店,洛阳目前有80余家涉外酒店,都安装有涉外管理系统,入住者信息会随时传输到公安部门,方便管理和服务。
但是,每年牡丹文化节期间,洛阳酒店入住都呈“饱和”状态,有些外国游客就近入住家庭宾馆,这就需要宾馆经营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登记。“修订前的规定是城市区入住旅馆以外的,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农村为72小时,现在统一规定为24小时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登记。”白彦芳说,否则旅馆可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
家住洛龙区安乐镇的李先生经营有家庭旅馆,由于靠近中国国花园,每年牡丹文化节期间都有外国人居住,“大多住一夜,有时到派出所备案,有时也会忘。”李先生说,以后再有外国人入住,他会第一时间备案。(魏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