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我们在这个旅行社报的名,就是参加这个旅行社的团队,没想到半路上才知道,自己被并到了另一个旅行社的团队里,而且车子还在半路出了故障,耽误了我们三四个小时。”近日,刚刚旅游回来,家住普陀外滩嘉园的缪女士致电本报群岛姐妹民生新闻工作室(15905801890)说,此次出游,她遭遇了被旅行社“卖客”的经历。
“金秋”变“金桥”,车子还抛锚
缪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儿子过个有意义的生日,她从6月初便开始张罗,最后敲定在位于普陀东海东路的金秋旅行社门市部以458元一人的价格报了西塘、乌镇二日游的团。“金秋旅行社已经开办十几年了,是一家比较正规的旅行社,所以我挺放心,马上便和他们签了合同。我还叫上了家住定海的一位女性友人一起报团。”缪女士说。
6月22日出发的当天上午6时,一辆大巴车到外滩嘉园门口接上了缪女士和她的儿子。“20分钟后,当车子开到定海东皋岭隧道附近时,汽车喇叭意外地发生故障,响个不停,司机下车检查修理,嘴里还嘟囔了一句,‘这车子估计半路会抛锚’,”缪女士说,“真是好话不灵坏话灵,上午8时不到,车子真的在跨海大桥上抛锚了。”
据缪女士描述,当时车里冒出黑烟,非常呛人,于是,车上的16个游客全都下了车。“那天天很热,大家都只能在大桥上站着等,导游一直强调车子会很快派来,但是我们等了1个多小时,还是没等到。后来,还是一辆从岱山开往杭州的过路车将我们带到了余姚服务站,当时已经是上午10时15分左右。”
“到达西塘的时候,已经是下午4时多,我们这一路被耽搁了三四个小时。最令我气愤的是,在余姚服务站等待时我才知道,导游和车辆都是‘金桥旅行社’的,车上只有我、我儿子和我朋友是和‘金秋旅行社’签的合同。我有一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掉’的感觉。”缪女士说。
转(拼)团,必须游客先点头
转(拼)团是指组团旅行社报名人数难以独立成团时,将游客转入另一家旅行社拼成旅游团队的做法。对于这种做法,金秋旅行社相关负责人邱经理坦言,在日前岛城旅行社数量较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转(拼)团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市民缪女士反映的没有提前通知本人的情况,邱经理表示,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此前的确没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市民转(拼)团事宜,旅行社对此表示歉意,也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素质。“如果旅行社在出发前告知游客,并征得游客同意,在旅游合同上也有详细说明的,转(拼)团是允许的,但如果事先没有通知游客而擅自转(拼)团,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游客也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说,“如果在途中发生服务质量相关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来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
陈律师介绍,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此外,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如果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属于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必须提前3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游客,如果游客同意拼团事宜,组团旅行社对于‘游客同意拼团’、‘同意拼入哪一家旅行社出团’等这些涉及到的问题都应写入合同,”陈律师说,“此外,也要提醒市民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因旅行社不能成团,征求市民意见是否同意拼入另外一家旅行社时,应明确态度。如果旅游出现问题,可拨打全市旅游质量投诉电话9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