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计划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专责处理旅行社发牌、导游考牌、投诉及赔偿等工作。有关草案预计明年向立法会提交,期望2015年实施。
有关人士透露,旅监局将有22名成员,全部由政府委任,除了由非业界人士担任主席,旅游事务专员任副主席,另有8名业界代表及12名非业界代表。政府希望藉此改变“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形象,建立公信力。
旅游业监管局成立后,旅行社要向旅游业监管局交存保证金,以及委任一名人士为授权代表,负责监督旅行社的运作。接待内地旅客观光、提供膳食、交通及购物行程的旅行社,须交存80万港元。没有经营内地入境旅行团业务的旅行社,需缴交50万港元保证金。
预计全港有350间旅行社属于接待内地团的旅行社。(郭胜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