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22日讯 记者从新疆旅游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的期限为2013年-2015年。
《计划》提出,2013年—2015年,全区旅游经济总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旅游经济主要指标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简称为“1111旅游倍增计划”,即: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相当于全区GDP的比重达到10%,旅游投资累计达到1000亿元,新增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品牌10个。
到2015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达到1亿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到200万人次;旅游新增就业10万人。
到2015年,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1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年接待量超过百万人次的景区达到10个,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旅游企业20个以上,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实现突破。(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