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或将退出旅游市场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中,有好几条明文规定了禁止增加自费项目。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江西省旅游协会旅行社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乔庆华称,《旅游法》实施后,随着零负团费的终结,各类购物点加点、强迫购物等的明令禁止,旅行社将按照成本价来走团,出游报价上涨也不可避免。“但这既保护了游客利益,也保护了旅行社的利益,旅游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从此以后将有法可依。”
“十一”后出游线路将集体上涨
“我们建议游客赶在10月之前出境游。”当天,江西省海外旅行社导游付女士称,由于欧洲游属于长线游,目前一些旅行社的10月报价已出炉,但比去年10月涨了不少。“去年10月去欧洲只需1.2万元,今年涨到1.4万至2.1万元。现在同行们都在试水和观望,由于欧洲游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目前9月份的收客已受到影响,报名的不多。”
据介绍,上海一些旅行社已出台10月份东南亚游的价格。“听上海的朋友说,东南亚线路中的新马泰报团价已涨到1万多元,而平时才要5000多元。”付女士称,考虑到涨价的敏感性,目前江西省多数旅行社尚处在观望阶段,十一黄金周大多数旅游产品的价格还未最终确定,但从旅行社内部的讨论来看,境内和出境游线路平均涨1至3成是肯定的,个别线路如泰国游、我国香港游和台湾游的价格甚至翻倍。
零负团费业内并不受欢迎
“其实正规旅行社对零负团费也深恶痛绝。”付女士透露,江西旅游市场这几年低价抢客过了头,已经没有下限。“有的旅行社泰国团报价只需699元,南昌到泰国的机票往返最少要1000元以上,再加上住宿、餐饮等,成本至少在4000元以上。旅行社报价如此低,是减掉了景点的门票,届时需游客自掏腰包另行支付,同时靠购物点返给的人头费,来贴补这些旅行社的成本。”
付女士称,以欧洲游为例,正常报价为1.2万元,但有旅行社报价1万元,游客大多愿意选择便宜的团队,为了竞争客源,报正价的旅行社也必须降至1万元,余下的2000元就靠人头费弥补。一般来说,只要将游客带至购物点,购物点就会按照50元/人的人头费返给旅行社。
明摆着需要进购物点的低价团为何众人还趋之若鹜?“我问过很多游客。他们说,反正是购物,正常的泰国团不走购物点报价需4000元以上,报低价团多出的钱拿去购物更划算。”付女士认为,正是游客的这种想法,“逼”得旅行社不得不走零负团费运作模式,低价团已冲击到了市场正常秩序,反过来也无法保护游客的正当权益。《旅游法》的实施,有望改变这种恶性竞争的格局。
江西省将尽快出台《旅游法》实施细则
江西省内部分旅行社已对员工进行有关《旅游法》的培训,重点了解旅游经营、服务合同、旅游安全、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问题,把112条条款全部研究透彻,再按照法律规定组织旅游工作。
“《旅游法》只是框架性的法律,一些实际操作、行政执法监管上的问题,比如继续以零负团费操作将面临何种严厉的惩罚,各省将会依据情况,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乔庆华称,目前一些省份已经陆续出台了实施细则,我省还在制订之中,也将尽快出台。
不过,一些旅游业人士担心,《旅游法》实施后,价格水涨船高,市民会不买账;实施前期旅行社会严格遵守,但担心后期执法力度会削弱;监管部门会更多保护游客利益,而忽略了旅行社及导游、领队的利益。(文/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