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市旅游局推出《武汉市旅行社文明出游协议书》示范文本。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文艺辉表示,以后游客到旅行社报团都要先签“文明合同”。
这份协议书规定游客要遵守8项条款: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吐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共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睬踏绿地,不摘取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行社要遵守7项条款,包括:
1、明码标价。严禁零负团费、抵制恶性竞争。促销活动、特价产品应向游客说明。
2、主动向游客提供正规发票。
3、旅行社信息透明。标明组团社、地接社的全称、经营许可证、紧急联系电话。
4、导游举旗佩证。导游持有效证件上岗,主动向游客宣传、提倡文明出游。
5、尊重游客宗教信仰及个人习惯。
6、标明所含景点及游览时间,不擅自改变游览顺序。
7、杜绝进购物店或变相引导游客购物。
文艺辉表示,现在推出的文本为试行文本,将在推行中广泛收集旅行社和游客意见。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后,将推出正式文本,并成为正式旅游合同必需的附件。 (记者匡志达 通讯员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