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法》实施在即 多家旅行社国庆游报价翻番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3-9-5 点击:
  • 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起实施,“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被誉为《旅游法》的三大“杀手锏”,直指旅行社的痛处。《旅游法》实施恰逢“十一”黄金周出游旺季,国庆期间旅行社的报价几乎都比平时翻了一番,游客则一边捂着钱袋一边观望旅游市场的变化。

    成都市民周女士几个月前到澳洲旅游,团费只花了1.2万元,购物却花了100万。最让她气愤不已的是,花27万买了一个澳洲宝石,后来却被鉴定为假货。“导游只带我们去这些‘黑店’购物,明知道价格比外面贵上几倍,也只好认栽。”周女士说。

    周女士的遭遇,10月1日起有望不再发生。我国首部《旅游法》十一起实施,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购物,叫停全部自费项目,这被解读为“向旅游潜规则宣战”。而在旅游业界看来,这无疑是“革自己的命”。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受《旅游法》实施及大假价格上浮影响,多家旅行社国庆期间报价比平时翻番。

    据悉,为贯彻《旅游法》,四川旅游系统近期几乎都在密集地进行相关培训。而省旅游局执法总队表示,执法大检查也将相应开展,一旦查到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

    新规解读三大“杀手锏”直指旅行社的痛处

    周女士澳洲游的经历,很有代表性。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采访多位消费者、旅行社老总、省旅游局法规处专家之后,罗列出《旅游法》对业界影响最大的三大变化,并以周女士的亲历来进行解读。

    变化1:不得安排购物

    周女士讲述:这次澳洲游的团费确实不高,双飞十二日游1.2万。后来才知道团费低都是幌子,主要目的是要你购物。

    当地导游把我们带到一个宝石店导游称,“我们指定的这家店可以申请最优惠的折扣。”我看上了一款宝石,标价17万澳元,导游给我申请了3折,买下来折合人民币27万多元,回到成都拿去鉴定,结果是假的。后来通过驻澳大使馆,费了很多周折,才退货拿回了钱。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行程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景点、交通、住宿。此外,旅行社在行程中都会留出半天或者一天自由活动时间,若游客有购物需求,可自愿前往。

    变化2:自费项目全取消

    周女士讲述:想到难得出去玩一次,基本上所有的自费项目我都参加了。有登墨尔本塔、登悉尼塔、黄金海岸坐游艇、泡温泉等等,每个项目差不多要花500元左右,一共花了接近3000元。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往游客报名低价团,旅行社为了降低团费,连一些必去的景点都改成自费项目。十一之后,这些“必去”的景点全部含在团费中,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

    变化3:禁止索要小费

    周女士讲述:这次到澳洲旅游,一到奥克兰机场,导游让我们付给地陪和司机小费,通常是每天每人100元。10天下来,给小费我就给出了1000元。

    《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新版旅游合同中,团费里将包含境外小费、导游、领队服务费、境外交通服务费,并标注了每日价格,以及共交付几天的小费。

    业界声音“以价换质”倒逼行业“洗牌”

    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被誉为《旅游法》的三大“杀手锏”,刀刀封喉,直指旅行社的痛处。针对《旅游法》的新规,旅游业界首当其冲受影响,他们如何看待呢?

    门店经理:“革自己的命”

    “旅游这行不好做了。”某旅行社门店经理小罗说,今年旅游行业本来就不景气,公费旅游这一部分受到影响,《旅游法》出台,旅行社更是雪上加霜。

    小罗认为,《旅游法》里面的许多规定完全是在“革自己的命”,据小罗介绍,门店和总社的合作是交管理费加盟的方式,他觉得《旅游法》实施后,对中小旅行社冲击可能会比较大,有可能造成旅行社洗牌。

    旅行社:核心是告知义务

    在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吴亮看来,《旅游法》出台未必不是件好事。“《旅游法》的核心是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对旅行社的要求是尽到告知义务,不得掺杂水分。”吴亮说,从长远来看,《旅游法》出台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其实一味追求低价的消费者,本身也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客户。”

    “其实《旅游法》没有一刀切,里面有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吴亮说,旅游的核心有六个字:“吃住行游购娱”,如果完全不安排购物,对喜欢给亲友带礼物、自己也爱扫货的游客来说,行程会有缺憾。“现在对《旅游法》的解读不一,我的理解是,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安排购物。”

    地陪:对境外导游影响大

    记者连线了美国地陪“达子哥”,他认为《旅游法》对美国当地导游界影响会很大。“不能带客人进店购物又不能推荐其他景点,老板只有请价格低的新导游,挤走要价高的老导游。”

    对于“禁止索要小费”,“达子哥”坦言,很多旅行社都不给地陪发工资,地陪完全靠小费和购物提成来生存,就算以后由旅行社给地陪发工资,但收入肯定没有以前高。

    市场反应 十一翻一番 平时涨4成

    现有的低价团都是利用购物、自费项目弥补团费,《旅游法》出台禁止这些行为,旅行社只能酝酿涨价。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庆期间旅行社的报价几乎都比平时翻了一番,而预计国庆之后,价格也将普涨30%—40%。

    泰国游翻番涨到6000元

    记者走访多家旅行社发现,有的线路国庆期间报价已经出来了,但跟团价格贵得离谱,普遍比平时翻了一番。以澳大利亚-新西兰线为例,现在的报价是1.2万左右,《旅游法》实施后的国庆期间价格为2.3万。价格增加部分包括:以前的自费项目、全程小费(约800元/人)、当地地陪费用(以前因安排购物,地陪一般零费用,或倒付费给旅行社)。而泰国游目前报价在3000元左右,国庆期间将会涨到6000元左右。国内游方面,从成都出发的九寨沟3天汽车游现在的报价是650元,预计国庆期间将涨至1200元左右。

    四川康辉旅行社相关人士分析说,涨价原因有两个,一是国庆本身价格上浮,二是《旅游法》实施后,“零团费”生存空间被挤压,地接的费用将会提升。吴亮预计,除开国庆本身价格因素,国庆后团费也将上涨30%—40%。

    著名旅游专家刘思敏表示,《旅游法》实施后,旅游线路产品价格将必然回归到以直接成本为基础的报价。东南亚线路特别是泰国,被称为“零团费”模式的发源地,所以也会是“重灾区”,自由行比例高的巴厘岛、马尔代夫不会有太大变化。国内线路中,海南和云南受影响大。

    预估有三个月观望期

    “不得哦,价格这么贵,哪个疯了才跟团出去耍!”旅游达人“猪小小”吐槽道。“其实价格没怎么涨,只是把以前隐性消费写明了,给大家的感觉就贵了很多。”成都中青旅一环路南四段门店经理刘华说,因为价格涨幅大,可以肯定市场会出现一个观望期。“旅游消费又不是刚性消费,很多市民肯定会等等看,看会不会降价。”

    吴亮也认同这一观点,“大约会有三个月左右的观望期。”吴亮分析,短期阵痛在所难免,预计到春节,情况就会改观。

    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法》实施将带动旅游市场出现新的变化,将进一步推热自由行,特别是出境游自由行。去哪儿网国际机票产品总监邴弘表示,新法实施后,日韩、东南亚等短线自由行比例将超过50%。

  上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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