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5日讯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国庆节出游警示,警示提醒市民,今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低价游将成为过去式,但游客仍需警惕低价游陷阱。
该警示重点强调,希望老百姓能够自主分析低价旅游的主要特征,包括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由非正规旅行社组织、不提供正式规范的旅游合同、行程中安排大量自费和购物项目等。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还建议,为避免掉入低价游陷阱,游客应首先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要找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有合法经营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旅游;同时,要认真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一旦旅行社违约,合同就是维权的有力证据。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保险公司为推销其产品,会以低价旅游甚至免费旅游为噱头,要格外小心。
另外,行程中充斥大量自费和购物的旅游是难以保证服务质量的,游客实际在自费和购物上的花费往往大于团费本身,因此抱着省钱目的参加低价游往往并不能省钱。选择旅游产品不能一味考虑价格因素,更要注意旅游质量。(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