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十一”黄金周,与景区拥堵、高速公路塞车一起成为热点新闻的是网友们对各式各样旅游陋习的盘点。这些陋习大家已经司空见惯,鲜有人知道这些带有“习惯性”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侵权,扰乱了旅游秩序。
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旅游法,对“文明出游”作出了规定,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然而,本报记者在全国各地的所见所闻却说明,在现阶段,游客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成本几乎为零。由此看来,狠刹旅游中的“习惯性违法行为”,必须明确法律细则,加大追究与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让人们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埋单。
拼车司机蛮横加价
高速公路随意卸客
□本报记者张昊
“十一”长假,记者前往山东省访友、旅行,与陌生人拼乘出租车、乘坐长途客车,辗转于几个城市之间。途中,记者亲历了一些私家车主的不文明驾车行为,公路客运的“缩水”服务甚至违法的行为。
10月1日9时30分许,记者到达山东省东营市后,打算转乘长途汽车前往淄博市访友。
“路边0411就是我的车,正规出租车,有票的。你想去哪儿都给你送到,比客车好多了。”在长途汽车站候车大厅里,一名出租车司机凑上来反复劝说记者和另外3人一起拼车。
粗略估计等车的人数接近200人,等车的时间将在两小时以上,而对方确实是正规出租车,于是记者选择了退票,和其他3人上了出租车。
上车后,乘客们颇有点“上了贼船”的感觉。碰到堵车,司机竟然借用对面车道逆行。
出租车即将到达广饶县,司机接起了电话。几分钟后,出租车在广饶县城停了下来。
经乘客询问,司机才说明,“刚才电话里另外一名出租车司机说,他的车坏了,车上有个人也去淄博,让我带上”。
“5个人怎么坐得下?”一名乘客抱怨道。
“挤挤能坐下,他到淄博外环路就下车,只要路上别碰到交警罚款就没事。”司机说着,让“第五名乘客”挤进后座。
1小时后,这辆超载的出租车到达淄博市外环。司机未将车在路边停妥,而是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就要求“第五名乘客”下车。此时这名乘客早已挤得双腿发麻,一瘸一拐地往路边走去。
随后,司机将车上另外3人送到后,要求并没有到达目的地的记者也下车。
“我没说过要送你!我说的是‘你要到火车站或者汽车站都可以送到’。”司机反悔,不耐烦地反复催促记者下车,并表示不认识路。
“要不加10块钱,要不就下车!”看到司机态度越来越蛮横,记者无奈只能加钱了事。
与出租车相比,长途汽车本应规范很多,但记者也亲历了长途客运的“缩水”服务。
10月4日10时40分,记者乘坐经停淄博市的长途汽车前往乳山市。
14时18分,客车行至荣潍高速莱西立交,司机大喊一声“到莱西的下车了”。
“在这下车?”“这怎么回去?”“还有好远的路呢!”要在莱西下车的乘客表示抗议。
“不进站了,就在这下!”司机回应。
见司机没有继续开往市区长途客运站的意思,五六名乘客只好收拾行李下了车。客车渐行渐远,下车后的乘客只得沿着高速公路步行前往市区方向。
15时50分许,客车驶过海阳市,行至威青高速留格庄立交,又卸下3人。
10月7日,记者乘车返京时,路过威青高速乳山至烟台段,不时看到应急车道上有携带行李的旅客,在等待路过的长途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