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据悉,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是一种医药原料,能提高肌肉组织生长速度。此前,农业部等五部委曾下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商务部早在2009年就发布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