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三峡坝区擅自放飞航模,一名巴西游客被警方处以行政警告处罚。记者19日从湖北宜昌公安部门获悉,这是自国务院颁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以来,宜昌警方查处的首例外国人违反条例规定的案件。
宜昌市三峡坝区公安分局透露,5月16日,警方接到三峡坝区坛子岭景区工作人员张某电话报警称,在三峡坝区坛子岭上有一名外国人放飞航模。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对航模拍摄的相片进行了现场删除。
民警到达现场后得知,涉事外国游客已离开坝区,正乘船前往三游洞新世纪码头。民警立即赶赴码头,并找到当事人进行了问询。
通过调查了解,这名外国游客来自巴西。5月6日,他在北京购买了航模,而后,来到三峡坝区坛子岭游玩时,见到三峡大坝雄伟壮观,就拿出航模进行了放飞。受到制止后,他离开了坝区。
民警对当事人的航模内存卡进行了查看,并对其电脑进行了查验,未发现其它可疑情况。依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中“禁止在空域安全保卫区进行风筝、孔明灯、热气球、飞艇、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无人机、轻型直升机、航模等升放或者飞行活动”的规定,警方对其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罚。(记者 梁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