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头费”再现旅游市场 导游:噩梦又开始了
  • 来源: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4-5-20 点击:
  • 《新旅游法》实施后被叫停的低价团又卷土重来。一些旅行社又开始向导游摊派人头费,从游客身上捞钱。不少导游诉苦:好日子还没过上两天,从前的噩梦又开始了。

    “人头费”再现旅游市场

    去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开始实施,按照法律规定,导游不能强迫或诱导购物,不能加自费项目。同时,法律也对目前导游无底薪,仅凭提成的现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旅行社将导游纳入编制,按月给予底薪。

    有底薪、不用靠带游客扎店过提心吊胆的生活,许多导游以为开始过上了好日子。谁知道,好日子没过上两天,导游们的“噩梦”又开始了。

    近日,导游乔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在的旅行社又开始向导游摊派人头费。“从去年10月开始发固定工资了,到今年3月又改了。”乔女士是带欧洲团的领队,在导游中属于素质较高并且相对稳定的一批。据她介绍,《新旅游法》实施以前,旅行社卖低价团,就会在行程中安排购物店。如果客人购物,商家会按照比例给导游提成,如果比“人头费”多,那么导游就赚了,如果还不够“人头费”,那么导游就会赔钱。这种带团的方式完全就是赌注,许多导游并不愿意这么做,但是行业潜规则个人无力反抗。

    自去年10月1日以后,《新旅游法》实施后开始严查低价团,这种情况有所收敛。旅行社也不敢在风口浪尖明目张胆地卖团。导游开始过上有了固定薪水的稳定日子。不过,今年春节后,乔女士又开始被旅行社强迫“买团”了,不然旅行社就不给她游客资源。

    欧洲游半个月不到1万

    欧洲10国14天,团队9999元。这个价格是什么概念?资深旅游从业者解释,以欧洲普通级别住宿标准,也要80至100欧元每晚,也就是说,这个价格刚刚够住宿费。往返机票、餐费,在国外的交通费用都要从所谓的“人头费”里出,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要靠消费者购物买单。

    “这样的低价团承包给导游时,导游要先给旅行社缴纳每人60至150欧元不等人头费。”乔女士透露,如果游客在境外购物点没有购物,那么差价就是导游自担。现在,许多了解《新旅游法》的游客,对于安排购物也会提出异议,导游也不敢明目张胆带游客扎店,怕引起游客投诉。但对于已经提前预支的费用根本没有办法补回来。在这种两面遇堵的情况下,一些导游已经开始想离开这个行业。

    “现在正常购物一般都去像老佛爷、各地奥莱这种正规店,当地人也去的,外国游客免税价格还更便宜。”乔女士透露,正规商家不会在价格上欺蒙游客,但一些所谓特色店,其实都会对中国游客在价格上虚标。欧洲团尚且如此,就更不要说一些东南亚的低价团了。

    更让导游日子难过的是,一些旅行社还在导游入职时扣下5万押金,一旦团队客人出现投诉导游的情况,就要从押金中扣除,有时一两年下来,导游想离职时一结账,押金扣没了,反而还欠旅行社钱。“其实很多客人投诉都是不公平的,比如客人在境外乱穿马路、随地吐痰等一些不文明行为,被投诉时,只能自己承担。”乔女士说,希望游客对于导游在境外的一些正当的劝导也要给予理解。

    有法可依却难执行

    记者从市面调查了解到,现在低价旅游团真的又重现市场,不少旅游团已经是低于成本价售卖。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团恢复到正常售价,许多只对团费敏感的游客失去了报团的热情。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今年政策对公款消费的抑制,导致商务团大幅减少,已经包下机票和酒店的旅行社只好低价售卖。并且,看到《新旅游法》风声已过去,又开始重新对导游收取“人头费”。

    “《新旅游法》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中执行却很难。”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告诉记者,整个社会对于团费价格还是十分敏感,对低价团突然一刀切后,很多游客就不报团了。这致使低价竞争又重回市场,“人头费”、“赌团”又开始成了常态。虽然《新旅游法》有法可依,但是在中国的人情和关系社会中执行却难。“明知道受到不合理待遇,如果投诉或者揭发,将面临失去工作以及在业内无法立足。”业内人士表示,行业内签订正规合同的旅行社非常少,大部分是和导游签订临时合同,这种流动性很大的行业导致行业竞争激烈,不少人只能选择接受潜规则。记者 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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