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管理局25日发布便民新举措,从5月26日起,凡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北京市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或团队旅游再次申请签注,办理时间由过去的最长14天,缩短至现在的当天可领取。
此次推出的赴台湾再次旅游签注当日可取业务受理范围为:已持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北京户籍居民,再次申请赴台湾地区个人或团队签注;申请团队签注还需提供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参团费用发票。现役军人、武警、军队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及旅行社领队暂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据了解,北京市16个分县局的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可办理本市户籍居民赴台湾再次旅游签注业务。
一项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大陆居民赴台旅客总人数为287万人次,其中旅游人次(团队旅游及个人游)为218万人次,参访、交流及商务等类别旅客68万人次。(记者 于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