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法专家:旅游法执法检查,不能只打雷不下雨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4-8-27 点击:
  • 中国网8月26日讯 在《旅游法》实施近一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检查组,于9月至10月中旬对《旅游法》执法进行专项检查,以推动《旅游法》的有效实施。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法,为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网旅游观察团专家、《旅游法》起草小组核心成员王天星撰文认为,要推动《旅游法》的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仅仅采取检查、督促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按照汉语言的通常理解,检查、督促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没有任何强制效力的。没有强制效力的检查、督促,是无法有效解决旅游市场中的“零付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的。

    “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是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近似旅游业躯体上的“癌症”。之所以存在多年且呈现尾大不掉之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责不力是重要原因。想当年,中国政府在铲除黑社会,剿灭土匪恶霸时,真有排山倒海、摧枯拉朽之力,那真是豪情万丈!

    为什么在整治“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时,会呈现出久治不愈的现象呢?“地方保护主义、懒政主义、不作为主义是重要原因。”王天星说,“要解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实施《旅游法》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懒政主义、不作为主义,要想靠‘检查’、‘督促’类‘软药’,是远远不够的,是无法让旅游者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的,更遑论让旅游者在行程中发现美,传播美、享受美。”

    王天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应祭出《宪法》,出重拳,下猛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第七十一条,根据《旅游法》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决议,并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职权,推动《旅游法》的有效实施。(伍策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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