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九旬的杜先生进入酒店时,被旋转门碰倒受伤。近日,长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事酒店承担三成责任,赔偿8万余元。
去年7月的一天,杜老先生独自步入某五星级酒店,通过大堂的旋转门时突然停滞不走,被旋转门碰倒。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杜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8.6万余元。酒店方面认为,旋转门质量没问题、运行正常,杜老先生跌倒后礼宾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仅愿承担不超过3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杜先生下车及进入酒店时均没有人员引导或搀扶,酒店没有尽到周到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酌定酒店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重新计算总赔偿金额后作出上述裁判。(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