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服务公司是一次有益尝试,”北京旅游学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但并不是解决导游、零负团费的根本路径。”此外,对于导游服务公司所需要的资源和承担的风险、责任等,还需进一步明确。
作为“零负团费”的重灾区,云南旅游亟需改革。近日,云南省旅发委主任段跃庆表示,云南已开始试点导游管理改革,试点所选的两个州市分别为大理、西双版纳,今年5月有望将改革推向全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本次管理改革包括完善导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导游人员归属;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建立导游薪酬机制等。
“成立导游服务公司亦成为本次改革的路径之一。”云南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杨澄告诉记者,将尝试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旅行社等相关企业合作,解决导游“挂靠”、无归属等问题。
“导游服务公司是一次有益尝试,”北京旅游学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但并不是解决导游、零负团费的根本路径。”此外,对于导游服务公司所需要的资源和承担的风险、责任等,还需进一步明确。
对导游进行动态管理
旅游资源大省云南,最近因频频发生的旅游丑闻受到关注。就在西双版纳“10·20”事件后,云南省似乎痛定思痛,欲以导游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整治“零负团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1月8日,段跃庆向外界表示,云南省目前正在做导游方面的改革,改革方案已草拟成型。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11月到今年4月,先在西双版纳版州、大理州试点。
段跃庆称,云南省将从多方面入手改革:包括完善导游市场准入机制,提高门槛;明确导游人员归宿,旅行社必须承担一部分;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在导游中开展评星来确定导游薪酬,让导游每个月有一定基本工资保障等。
西双版纳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导游管理改革已启动。根据其制定的方案,“大方向是要求旅行社与导游确定劳动关系,并确定以基本工资+补贴构成的薪酬体系。”实际上,西双版纳“10·20”事件曝出后,该州就已全面推进导游管理改革,“进一步解决好导游归属和利益分配问题。”上述负责人称。
“导游管理问题复杂,此次改革也是一种探索。”云南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杨澄表示,“希望总结试点经验教训,对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借鉴。”
一位昆明旅游业从业代表对记者表示,导游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在云南亦被提出良久,前期亦进行了一些工作,但导游挂靠旅行社、归属与利益分配难题依然是旅游市场的顽疾。“除了确定劳动关系、薪酬制度,还应该清理导游队伍,”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以昆明为例,持证导游有很大部分是兼职。不定期接待游客,除了难以适应市场,还会损坏导游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段跃庆针对上述担忧专门提出,云南省将严格执行导游市场退出机制;导游证不应终生享用,对导游将进行动态管理。
考虑成立导服公司
云南省旅发委还考虑成立导游服务公司。其大致思路是导游先与导服公司签订合同,由导服公司“经营”,此后公司发放劳务派遣证,导游凭此证与旅行社等按照《劳动法》签订市场合同,导游服务公司亦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导游服务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导游同时,也提供了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的基础。”杨澄告诉记者。不过,导游服务公司并非由政府牵头成立,而是交由市场选择,“政府只是扶持。”
现行试点的西双版纳目前对成立导游服务公司,还存在一丝顾虑,“西双版纳有导游1700名,800名专职导游由旅行社承担,剩下的如果交由导服公司,公司风险会很大。”该州旅游局内部人士透露。
上述昆明旅游行业代表亦表示出担忧,导服公司要有解决导游从业问题,为导游提供生活保障,以及处理事情、赔偿的能力,需要一定政府资源支持。
“导服公司是一次有益尝试,”刘思敏认为,“但并不是解决导游、‘零负团费’的根本路径。”在其看来,作为一种职业,导游长期受制于劳动市场供求失衡,游客直奔低价的消费心理,让旅行社“零负团费”模式雪上加霜。“强行要求旅行社养导游也难以持续,毕竟是一个市场行为。”刘思敏告诉记者。
实际上,云南省多年前就已意识到破除“零负团费”应重新构建旅行社服务价格,其中就包括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云南省业内人士此前亦提出,应正确对待“小费”问题。“应明确重申导游不得‘索要’小费,但应鼓励游客主动支付小费。”刘思敏同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