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跟团旅游溺亡 苏州一旅行社赔60多万
  • 来源: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5-1-15 点击:
  • 女子跟团出国旅游,却不幸在浮潜时溺亡,家属把组织方旅行社告上法院。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判旅行社承担主要责任,赔偿60余万元。

    2012年6月20日,关琳(化名)支付1万元旅游费,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苏梅岛七天六晚自由行。出团前,旅行社向他们发放了出团通知,载明了旅游行程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其中8月7日的旅游安排为“龟岛+珊月湾浮潜一日游”,与之相关的注意事项为“游客在参加海岛活动时应注意个人安全,根据自己的水性来选择旅游项目,参加浮潜要注意安全等”。

    8月7日当天,关琳等游客上午10点多登岛,领取浮潜装备后自行在海中浮潜。午饭后,关琳与另一名游客又下海浮潜,下午1点多,其他游客发现两人溺水。旅行社人员将关琳送往当地医院,8月16日,关琳经医治无效死亡。

    由于赔偿问题协商不妥,2013年3月,关琳的家人将旅行社告上吴中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各项损失81万余元。

    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旅行社在出团通知中注明了注意事项,但仅为一般提醒,对此旅行社存在过错。同时在游客溺水后,因旅游地点没有完善的医疗设施,导致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故旅行社在为游客安排景点时亦存在过错。

    此外,关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发生意外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法院认定旅行社负事故85%的责任,应赔偿死者家属60余万元。(马俐 何洁)

  上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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