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移民署”1月31日表示,为扩增大陆游客个人游政策效益,台当局将放宽大陆游客再次申请个人游免附财力证明,并自2月1日起施行。
据台“移民署”表示,大陆地区民众申请赴台个人游,需检附相当2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存款,或持有银行核发的金卡,或年工资所得相当50万元以上财力证明文件。
此次大幅度放宽相关规定,最近3年内曾附财力证明申请赴台个人游,且停留期间无违规或不法情事者,再次申请个人游时,免再附相关财力证明也免附入出境证明。
作者: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