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赌博,一起输了20多万,出资方蔡某为找另一名“合伙人”舒某要赌债,纠集5个“弟兄”从湖州南浔赶到新昌非法拘禁舒某讨债,最终蔡某一伙一齐站在了被告席上。
去年12月,舒某和妻子到湖州南浔探望老乡。经老乡介绍,和一个安徽老板蔡某合伙赌博,结果两人输了20多万,这样一人承担一半,但舒某只还给安徽老板3万元。为躲避安徽老板追债,舒某夫妇两人一起来到新昌县躲债。
12月29日,蔡某听到风声,得知舒某在新昌县一酒店内,于是纠集5个“弟兄”驾驶3辆车从湖州市南浔区赶至新昌县。到达新昌后的第二天一早,蔡某等人分别守住舒某所住宿的酒店的前、后侧门。中午12点,舒某夫妇从酒店后侧门出来时,被告人蔡某等人强行将舒某拽上面包车,将其拉至湖州市南浔区、江苏省吴江市等地。期间,蔡某等人将舒某带到一浴室住宿,威胁舒某脱掉外衣,以便看管。之后蔡某等人又将舒某带到太湖边上,扬言不还钱就将舒某推进太湖,逼迫舒某写下27.5万元的欠条,并从其身上拿得人民币1万元和银行卡,索取其银行卡密码并迫使舒某打电话给其妻子还钱。直至31日下午,蔡某等人得知舒某妻子报警,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才释放了舒某。后蔡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新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4个月,蔡某的5名“弟兄”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到缓刑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