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近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民航局和下属单位,没有一个人、一个单位动用机场建设费的一分钱作为自己的“三公”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李家祥表示,收取机场建设费主要原则是于国家有利(不能取消)。
民航局相关官员提出的不能取消机场建设费的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实际上,机场建设费的存在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理理由,机场建设费最初是为筹集机场建设经费而设立的。1992年3月,民航总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开始向乘坐民航国内航班(含国际、地区航线国内段)的中外旅客收取机场建设费。当初征收机场建设费的初衷在于“专款用于民用机场的围栏、消防、安检设备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这个“初衷”已经随着民用机场场所设施的完善,已经不存在了。二者,从财政负担分担角度考虑,继续征收并无必要。
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国家征收的机场建设费是136.41亿元,而2010年的公共财政收入高达8.3万亿元,所占比例仅仅0.00164%。国家财政完全有理由和完全有能力负担这部分费用,并减轻公众缴纳负担。再者,今年3月份国际在线一篇文章提到,在巨额的机场建设费分配中,其中50%返还该机场,其余50%由民航总局统一调配。或者说,民航局方面并未直接从“50%支配份额”中支出“三公”费用,也或真没有“动用一分钱”,但任谁也不会否认“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一事实,日前国务院各部委公开三公消费,数据显示民航局去年公务接待费2000万,其中花千万元购买了44辆公车,“奢侈”与否公众自有公论,以“不挂钩”机场建设费来当成“不取消”的理由,太过牵强。另外,从对国家有利的角度不能取消,也是一个伪命题。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并不矛盾,有利公众(公民)利益自然对国家利益就有好处,完全隔裂开公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达到不取消的目的,无法让人认同。
机场建设费为什么一收就是20年,且迟迟无法取消?说到底是一种习惯性的收费利益,如果不尽量多的收取乘客的费用,机场和管理部门的日子就要“紧巴”,向上级开口要经费的底气就不足,归根结底算的还是私利帐。一些机场在长期收取巨额机场建设费用之后,其服务品质并未多大提升,机场方面销售的“天价商品”一直令人诟病,这不仅令公众负担“雪上加霜”的收取机场建设费更为名不正言不顺,也让人进一步看到了取消类似的“乱收费”(暴利商品利润)之难。
今年4月17日财政部网站确认, 4月1日起乘坐中国境内航班旅客需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其中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办法规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举措被网民指斥为机场建设费“换马甲”。年年收,且在公众呼吁抵制的情况下依然持续收了20年,在“有些顶不住”之后换个马甲继续收。正像公众指斥公路收费站的取消那样,堪称“撼山易,撼机场收费难!”已经没有充足理由的机场建设费,不知道收到何时是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