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9月30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回答了网友关于“十一长假期间外埠车辆进京应注意的问题”的提问,现选登如下:
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客运车辆,应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办理通行证前应将车辆在京产生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车辆在京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进京办证窗口一律不予办理市区通行证)。
您可驾车到我市任意进京证办证处(点击http://dz.bjjtgl.gov.cn/dzfw/trafficHeadBZ/Map/trafficHead10.jsp查询办证处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办理,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车辆审验期内的行驶证、绿色环保合格标志或当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车辆尾气检验合格凭证、交强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遇在京举办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时,按上级指示或临时通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证件规定的时间进入限行区域行驶。
已办理了临时进京通行证的外埠车辆,2012年9月29日至10月7日,不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