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旅游局获悉,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该市旅游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处罚尺度,蚌埠市旅游局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蚌埠市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暂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了《蚌埠市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报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已于下发之日起执行。
该标准包括规范的具体处罚标准二十八条,并将具体违法行为分为“显著轻微”、“轻微”、“一般”、“严重”、“比较严重”、“特别严重”等6个等次,对违法行为的描述更加清晰、准确。该标准的使用,将使该市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能够更规范、更准确地开展质监执法工作。(艾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