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1月下旬开始,本报对济南部分退房时间不人性化的酒店予以连续报道,社会反响较为强烈。1个多月来,济南一些酒店已经改变目前的退房时间,以更好地更贴实际地满足顾客的需要。但仍有部分酒店的退房时间依然是12:00。截至2012年12月30日,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及记者的采访,济南“退房时间不人性化酒店”名单出炉。
近日,四川的刘先生来济南出差,遇到了不人性化退房的酒店,该店位于历城区山大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的茗居商务酒店,刘先生称他经常出差,在其他城市居住的酒店多数为14:00退房,而该酒店退房时间为12:00,这个退房时间给他此次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2012年12月30日,茗居商务酒店相关负责人战女士表示因刘先生在该酒店住宿两天,刘先生退房时已为当日16:00左右,已超出该店会员的退房时间两个小时,尽管刘先生不是该店会员,最终又额外收取刘先生40元房间费,并赠送刘先生一张会员卡,但刘先生认为该店退房时间不人性化,因此以后再来济南出差时不会再选择该店。
另外,还有不少读者反映,在本报连续报道了多篇关于不人性化酒店退房时间的报道后,仍有不少酒店执行12:00退房。连日来,记者核实了消费者提供不人性化退房时间酒店名单:如家快捷酒店、七天连锁酒店、格林豪泰酒店、锦江之星、美爵酒店等非会员仍为12:00退房。
记者了解到,若成为这些连锁酒店的会员,则另要购买会员卡,会员卡的价格从20元到158元不等,除了可以享受延时退房外,房间费可根据会员卡不同性质,享受不同的折扣。非连锁类酒店阳光壹佰美爵大酒店仍为12:00退房,最晚延迟到14:00。
据了解,中国旅游饭店业主协会早在2009年就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中“12:00退房,未超过18:00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00加收1天房费”的制度删除。
目前,在全国有陕西西安、海南三亚、山东淄博、广东广州、深圳、江苏无锡以及辽宁沈阳、北京、四川成都等地,对“24小时退房”先后试水。
然而直到现在,济南尚无一家酒店实行“24小时”退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