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海机场边检站对一名非法居留33天的外国人作出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这也是上海口岸边检机关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来对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根据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相比以往的法律规定,新法对于非法居留行为的处罚额度上限由5000元人民币提升至10000元人民币。
上海机场边检站执法民警向违法行为人Peter详细介绍了新法相关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相关规定,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Peter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表示抱歉,并对边检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无异议。
上海机场边检站提醒广大出入中国国(边)境的外国籍旅客:在中国停留、居留期间,要注意签证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以免给自己的出入境行程带来不便。(陈静 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