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3日讯 记者从云南省红河州旅游委获悉,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推进古城规划建设和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有成效,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一是编制并报省政府评审通过《建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建水古城和团山古村累计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古建筑实施有效保护;
二是从州级层面推动,制订颁布《红河州历史风貌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对全县的地面文物和传统民居与传统街巷进行全面的普查;
三是编制《建水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村古建筑修缮与保护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迎晖路、朝阳北路、南城门、北城门、临安府衙、团山古村、碗窑古村等一些片区的修建性详规;
四是恢复古城内南(阜安门)、西(清远门)两座城门,局部修缮了学政考棚、朝阳楼、朱家花园、建水文庙、纳楼长官司署等重要的历史建筑,启动实施小桂湖、沙拉河、西门古镇、酸角树片区、龙井农贸市场、南城门片区、北城门恢复重建等一批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项目;
五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产权不变、限时改造、政府补助”和降建筑密度、降人口密度、降建筑高度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古城风貌保护与恢复工作,对古城区实行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一般控制区三级保护,对所有新建项目进行层高、外立面和建筑风貌的严格控制;
六是坚持“保护古城、开辟新区,古城古典化、新区特色化”的建设思路,调整古城业态,将机关、车站、学校、医院、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等大型公共设施逐渐迁建到新区,给古城减负降压。近五年来,通过各级财政补助和招商引资,投入古城修缮保护和风貌恢复资金8亿多元;搬迁新建学校、医院等投入近5亿元。(伍策 尤紫璇 唐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