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与艺龙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日前最终宣判,法院判决去哪儿网向艺龙支付约5233万元的损失赔偿款;艺龙向去哪儿网支付约812万元的佣金,不过宣判后双方均表示自己获胜。
昨日,艺龙CEO崔广福对此案公开回应,他认为法院判决的实质信息是,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违约必须按约定赔付。如果去哪儿网持续不履约,赔付金额将会更高。不过此前去哪儿网曾公开表示,其支付给艺龙的约5233万元不能提现,只能按照艺龙与去哪儿网的广告合约进行广告消费,将钱打到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网的广告账户里。这意味着只有艺龙在去哪儿网上进行业务推广才能使用。去哪儿网同时表示,对于去哪儿网来说,并没有任何现金进出,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经济损失。
崔广福回应,由于可能存在上诉,现在谈论这个问题为时过早。但他认为,去哪儿网晚一天履约,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就会继续扩大。如果等到2016年合同期满,去哪儿网支付给艺龙的总金额将超1.5亿元,如果算上去哪儿网的增长率,这个赔偿金额数字会更高。而且这笔资金将会体现在去哪儿网财报的成本数字上。他同时表示,在去哪儿网违约的情况下,艺龙坚持去哪儿网必须支付现金赔偿。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去哪儿网,其表示对于崔广福的说法不予回应。